陈寅恪:独立之精神,自由之思想

转载 李慎之 2012-05-31 11:13

陈寅恪教授
陈寅恪教授


论作为思想家的陈寅恪

李慎之


陈寅恪先生是举世公认的二十世纪中国伟大的史学家,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他还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位杰出的思想家。即使某些极其钦佩陈先生的学者在称扬他在学术上的成就的同时,还要特别指出陈先生“并不是一个思想家”。


然而在临近世纪末的时候,我们却要看到陈先生乃是中国本世纪最杰出的思想家之一,他的思想的光芒将照耀中国人进入二十一世纪,也许直到永远。


陈寅恪在1929年所作王国维纪念碑铭中首先提出的“独立之精神,自由之思想”,今天已成为中国知识分子共同追求的学术精神与价值取向,而且一定会成为现代化以后的全中国人民的人生理想。


可以说,“独立之精神,自由之思想”并非中国传统文化中原有的,甚至其语言都不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原有的(中国古文中的“独立”与“自由”与现代语言中的“独立”与“自由”意义迥不相侔)。首先引进“自由”这个词儿的是严复。他在日本学习西方变法维新而变成强国以后,在甲午(1894年)海战中打败中国海军、朝野震动之际,于1895年提出,西方之所以强、中国之所以弱,原因就在于国民之“自由不自由异耳”。二十年之后,在“五四”新文化运动中,“自由”在全国知识界得到广泛的讨论,也得到广泛的拥护,然而以干脆的语言标举出“独立之精神,自由之思想”这个原则的,则不能不首推陈寅恪先生。


王国维纪念碑铭一共不过二百五十三个字,而“独立”之词儿三见,“自由”之词凡四见,其中甚至套用美国独立时的英雄帕特立克·亨利的话说“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。”结句则为:“先生之著述,或有时而不章。先生之学说,或有时而可商。惟此独立之精神,自由之思想,历千万祀,与天壤而同久,共三光而永光!”


历来有一种说法,认为陈寅恪是一个“文化遗民”,胡适即主此说。其实光就王国维纪念碑铭看,陈寅恪竭力引进自由、独立的精神,而且竭力要使之接上中国文化的传统,就可以否定此说。何况,陈寅恪到晚年著书表彰陈端生、柳如是,主要的就是表彰她们的自由独立精神。更何况,陈端生与柳如是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处于底层的妇女,而且一为罪妇,一为妓女,更是底层之底层。而号称“世家子弟”(李提摩太语)的陈寅恪晚年却还要专门“著书唯剩颂红妆”,十分同情陈端生反抗“当日奉为金科玉律之君、父、夫三纲”,赞美“端生此等自由及自尊即独立之思想”;对柳如是,则甚至夸奖其“放诞多情”,称之为“罕见之独立女子”。这岂是一个文化遗民,或者用现代的话来说,一个中国旧文化保守主义者所能说得出来的?


请看近代最著名的儒学名臣曾国藩给他儿子的家训:“罗婿性情可虑,然此亦无可如何之事。尔当谆嘱三妹,柔顺恭谨,不可有片语违忤三纲之道。君为巨纲,父为子纲,夫为妻纲,是地维之所赖以立,天柱之所赖以尊。故传曰:与君,天也;父,天也;夫,天也。'仪礼记曰:与君,至尊也;父,至尊也;夫,至尊也。君虽不仁,臣不可以不忠;父虽不慈,子不可以不孝;夫虽不贤,妻不可以不顺'……尔当谆劝诸妹以能耐劳忍气为要。吾服官多年,亦常在耐劳忍气四字上做功夫。”曾国藩的做人标准与陈寅恪的做人标准相对比,反差真如黑夜和白天一样。


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到底是什么?从清末以来就是一个说不清楚的问题。近二十年来更是聚讼纷纭。实际上就是上面说的曾国藩那一段话。早在1927年的《王观堂先生挽词·序》中,陈寅恪就高度概括地说:“吾中国文化之定义,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,其意义为抽象理想最高之境,犹希腊柏拉图所谓Idea者。若以君臣之纲言之,君为李煜亦期之以刘秀;以朋友之纪言之,友为郦寄亦待之以鲍叔。”试问:自从中国人与外域接触并且开始对自己的传统文化有所反思以来,有哪一个人对之有如此概括,如此明确的结论。在陈寅恪发表这一言论之前的十年左右,五四先贤即已向传统文化展开全面进攻,反对所谓“名教纲常,君道臣节”。当时陈寅恪还在外国留学,因此算不得是“五四人物”,但是他后来发表的意见却更加言简意赅。文字虽然不多,却更加完备,更加饱满。在今人会用“精神”或“精义”的地方,他直接称之为“定义”。这是何等样的识力!


次阅读
以上服务由本埠城乡提供
本埠城乡客户服务

联系本埠

wechat

本埠小乡微信二维码

(请添加“本埠小乡”微信)

本埠城乡订阅号

关注本埠

本埠城乡公众号

本埠城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

本埠城乡微信小程序

本埠城乡微信小程序二维码

小镇通公众号

小镇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

本埠城乡头条号

本埠城乡头条号二维码

热门话题

hot topics

返回顶部